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111号(龙湖.蓝湖郡)附3号22幢4号联排别墅司法拍卖

类别:司法拍卖

起拍价:428.352万

保证金:42.8万

公告时间:2016-5-30

拍卖时间:6月16日10:15

报名截止时间:2016-6-14

项目公告


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6月16日10:15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111号附3号22幢4号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为联排别墅,建面约为374.33㎡,房地产权证号为115房地证2013字第18652号,城镇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428.352万元,竞买保证金:42.8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6月14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6月1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有人居住。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2131  63622148  王老师 QQ:180888896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7188912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详情咨询:

023-68890357  13350360929 严老师

023-68890358  17783709329 刘老师

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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