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铭嘉实业公司在重庆长顺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份司法拍卖
类别:司法拍卖
起拍价:1380万
保证金:128万
公告时间:2016-6-30
拍卖时间:2016-8-10
报名截止时间:2016-8-8
项目公告:
重庆铭嘉实业公司在重庆长顺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份司法拍卖
受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8月10日10: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江津直属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铭嘉实业公司在重庆长顺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份。拍卖保留价:1380万元,竞买保证金:128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江津直属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8月8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 8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股权、公司资产状况、披露的公司财务状况、投资经营等相关情况以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标的物评估报告且对财务数据进行核实,评估确定的基准日后公司资产负债发生变化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评估报告可到重庆联交所查看。
2、标的物有质押,质押权人或重庆长顺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若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江津直属支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他优先购买权人须按照当前价格继续加价,方可继续参与竞价。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7、该公告同时刊登于6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7226167 林老师 刘老师
重庆联交所江津直属支所地址:江津鼎山大道530号(鹏程花园)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7586890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23-68890357、68890358
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