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2吨原酒一批司法拍卖公告
类别:司法拍卖
起拍价:596.6万—1249.6万元
保证金:59万—124万元
公告时间:2016-12-30
拍卖时间:2017-02-08
报名截止时间:2017-02-06
项目公告:
882吨原酒一批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2月8日11:00开始依次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别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泸州市香满楼酒业有限公司名义的882吨原酒一批。
1、浓香型314吨原酒(56号罐)。拍卖保留价:596.6万元,竞买保证金:59万元。
2、酱香型568吨原酒(53号罐)。拍卖保留价:1249.6万元,竞买保证金:124万元。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拍卖标的已通过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口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相关资料可在重庆联交所查看)。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泸州市香满楼酒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7年2月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2017年2月7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有抵押、查封。可能存在差欠监管费问题,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标的物受条件限制,评估人员无法实施对拍卖标的现场重新称量,经评估人员现场勘验,根据查封罐体上备注的数量(含年份、规格)简单合计,与执行依据标注数量进行核对无异,未考虑罐体内自然挥发等原因导致的数量变化。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和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不作调整,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物的食品安全及酿造年份承担责任,对标的物的品质、重量、真伪是否完善等,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由竞买人自行判断。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瑕疵,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4、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拆卸费、搬运费、存放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8、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63622130 曹老师 QQ: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3318215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23-68890358 68890357
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