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111号(蓝湖郡)33幢3单元5号(联排别墅)房屋

类别:司法拍卖

起拍价:374.608万

保证金:22.47万

公告时间:2015-8-5

拍卖时间:2015-8-25 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5-8-21

项目公告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111号(蓝湖郡)33幢3单元5号(联排别墅)房屋

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8月25日10:00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111号33幢3单元5号(联排别墅)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251.89㎡,房地产权证证号为113房地证2009字第05289号,城镇单一住宅、出让地,现空置。拍卖保留价:374.608万元,竞买保证金:22.47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8月2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8月2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10:00

1、标的物设有抵押、有多轮轮候查封,已装修。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本次拍卖标的物只包含房屋内装修装饰,不包含房屋内家电、家具。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水、电、气、闭路均因欠费停用,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63622130曹老师QQ: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9987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详情咨询:023-6889035  183231192767严老师

                  023-68890358  17783709329 刘老师



 

 

                                  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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