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79号3号厂房第3层及夹层第4、5层和璧泉街道金剑路279号1号工业用房司法拍卖

类别:司法拍卖

起拍价:241.7408万

保证金:48.3482万

公告时间:2016-01-08

拍卖时间:2016-1-27 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6-01-25

项目公告



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月27日10:00时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79号3号厂房第3层及夹层第4、5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205.42 m²,《房地产权证》证号为:212房地证2014字第17844号,工业用房、出让地,现闲置。

2、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79号1号工业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633.72 m²,《房地产权证》证号为:212房地证2014字第17842号,其他用房、出让地。

以上两处标的物整体拍卖保留价:241.7408万元,拍卖保证金:48.348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1月2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6年1月2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设有抵押,标的物的其中一部分在具体的使用上有同其他人调换使用的情形,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了解,并承担其相应的法律风险。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85295989、85295979   熊老师、张老师

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兴旺路9号(瀚恩阳光小区)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4170201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详情咨询:

023-68890357  18323119276严老师

     023-68890358  17783709329 刘老师 






                                                                                                     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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